2025年9月,安普瑞斯(無錫)有限公司因擅自銷售未經強制性認證的電芯、在CCC證書暫停期間銷售不合規產品等違法行為,被無錫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沒共計374.59萬元。該企業作為知名充電寶品牌的電芯供應商,其違規行為還引發下游品牌多款產品召回,涉及數量超120萬臺,凸顯電芯3C認證合規管理的關鍵意義。
在電子產品制造業蓬勃發展的背景下,電芯作為核心供能部件的供應鏈管理備受關注,其中“已獲3C認證的電芯經簡單加工后是否需重新申請認證”的問題,成為眾多制造商和賣家的高頻困惑。結合最新監管要求與行業實踐,核心結論明確:符合特定條件的簡單加工無需重復申請3C認證,但需嚴格把控合規邊界。

一、核心結論與適用條件界定
依據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》及相關實施規則,企業采購已獲3C認證的電芯后,僅實施無電氣性能影響的簡單加工,且滿足全部下述條件的,加工后產品視為電芯再加工件,本質屬于中間產品或半成品,無需再次申請3C認證:
1. 加工方式限定為無電氣性能干預的物理加工,典型場景如激光點焊兩排軟排線。此類加工不改變電芯本身的電化學特性,不涉及電芯內部結構的調整,屬于供應鏈環節的基礎適配加工。
2. 加工附加部件無電氣連接屬性,且未附加任何元器件。這一條件是區分簡單加工與成品組裝的關鍵——若軟排線涉及正負極導通、信號傳輸等電氣功能,或額外加裝保護電阻、電容等元器件,則超出簡單加工范疇,構成對電芯電氣性能的實質性改變。
3. 產品實際使用時的保護電路集成于終端設備。即加工后的電芯再加工件不具備獨立的安全保護功能,需依賴手機、平板電腦等終端設備的保護電路實現過充、過放、短路等安全防護,未形成完整的電池組結構。
二、法規依據與行業監管背景
3C認證作為我國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,其核心目的是保障人身安全、國家安全和環境安全,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不得出廠、銷售或在經營活動中使用。自2024年起,電芯正式納入3C認證管理范圍,《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 安全技術規范》(GB 31241-2022)成為核心技術依據,明確了電芯認證的型式試驗、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等要求。
從監管實踐來看,近期市場監管部門對電芯認證合規性的核查力度持續加大。除安普瑞斯的典型案例外,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也通過專項整治行動,強化充電寶生產企業的電芯3C認證管控,要求企業嚴格篩選核心原材料,確保生產流程持續滿足認證要求。這一系列監管舉措表明,電芯3C認證的合規管理已成為行業監管重點,企業需精準把握認證邊界,避免違規風險。
從專業視角來看,允許符合條件的簡單加工無需重復認證,是兼顧監管有效性與產業效率的合理安排。一方面,可降低企業供應鏈適配成本,避免不必要的認證資源浪費;另一方面,通過明確邊界條件,可防止企業以“簡單加工”為名規避成品認證義務,實現監管與產業發展的平衡。
三、風險警示與合規管理建議
企業在開展電芯加工業務時,需重點規避三類違規風險:一是超出簡單加工范疇卻未申請認證,如加工時增設電氣連接部件、形成獨立電池組;二是借簡單加工名義使用未經認證的電芯,如安普瑞斯案例中銷售代工生產的無3C認證電芯;三是認證電芯的原材料、生產工藝發生變更后,未按要求重新通過認證機構檢測即出廠銷售。
對此,提出三點合規管理建議:首先,建立加工流程合規審查機制,對照前述三項條件梳理加工環節,形成書面合規評估記錄,明確加工行為的性質界定;其次,強化供應鏈溯源管理,采購已獲3C認證的電芯時,需核查認證證書有效性,留存供應商資質證明與產品一致性聲明;最后,關注認證動態變更要求,若加工工藝、附加部件等發生調整,及時評估是否影響認證合規性,必要時向認證機構申請證書變更或擴展。
四、總結
綜上,已獲3C認證電芯的簡單加工無需重復認證,但需嚴格恪守“無電氣性能影響、無額外元器件附加、無獨立電池組結構”的核心邊界。在當前監管趨嚴的背景下,企業唯有精準把握合規要求,建立全流程風險管控機制,才能實現供應鏈高效運轉與合規經營的雙重目標,避免因違規認證面臨行政處罰與品牌聲譽損失。
English